2月24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云南省税务局制定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平稳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6条财税政策措施,力促云南省经济平稳运行。
《通知》明确,切实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力保障防控物资供给。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资金补助力度,省级涉企资金向疫情防控防治和中小企业倾斜,鼓励复工复产、新增和改造生产线,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有效扩大产能,缓解疫情防控物资紧缺困境。
《通知》要求,切实加大税费减免力度,持续发挥政策普惠效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应对疫情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分类分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开展疫情防控的重点企业和个人实行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为积极应对疫情,通过适当增加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综合交通投入、增加重点产业发展投入并创新投入方式等措施,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稳投资;通过安排自贸区建设专项资金6亿元、安排招商引资保障资金和外贸奖励资金,引导外来投资稳外贸外资;加大对医疗卫生、教育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补齐社会事业短板稳预期。(本报记者 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