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榆林市财政局围绕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总体部署,坚持防疫复工“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打好“谋”“减”“补”“撬”组合拳,全力保障惠企政策落地生效,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据榆林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榆林市财政局在会同市工信局等部门开展企业复工复产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和各类难题的基础上,提交市政府研究制定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涵盖财政扶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等6大方面17条举措;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出台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工作的八条措施等,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帮扶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有关负责人表示,榆林市财政局充分运用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兜底回购等多种财政手段,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问题,让企业吃下“定下丸”,增添复工复产的底气。市财政安排3030万元,加快兑现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榆林市第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奖补、技改“1+1”工程项目奖励等各项政策。
有关负责人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支持中小企业稳定授信,对企业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市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压降成本费率,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项目,按50%收取再担保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提高中小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本报记者 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