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迅速出台多项措施,通过“降免补”等“硬核”政策帮扶企业恢复生产。
2月4日,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疫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印发《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十条措施》(简称“保防十条”),保证防疫物资省重点联系企业满负荷生产的同时,对其应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全部免除。
保防十条还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按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对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按企业转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同时,银行业将对此类企业给予利率优惠,由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给予50%的贷款贴息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提供用工服务,对省重点联系企业实行用工补贴。因原材料、物流、用工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增加部分,经核定后,由省财政给予应急生产专项补助。
同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措施》(简称“复工复产措施”)。
复工复产措施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信用贷款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行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鼓励省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发挥增信作用,协同合作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采取续保续贷措施,并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
复工复产措施明确表示,要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中小企业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实物,协调落实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积极协调因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鼓励各级产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其他业主减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房租。扎实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清欠目标任务。抓紧启动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申报工作,尽早安排下达。
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还同步印发了《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简称“恢复生产十条”)。
恢复生产十条指出,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申报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资料不全的容缺办理。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此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以及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均印发了相关通知,在用工服务、金融保障、信贷支持、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本报记者 何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