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西省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力保障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对南昌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南昌市现行租房提取额度(市城区每月1200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每月1000元)统一调增至每月15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已办理2022年年度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可补提差额部分。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将南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市城区双缴存职工60万元、单缴存职工50万元,南昌县双缴存职工50万元、单缴存职工40万元,进贤县、安义县双缴存职工40万元、单缴存职工30万元)统一调增至双缴存职工80万元、单缴存职工70万元。
按照《通知》,执行时间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